春节临近,过度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将可能对我市空气环境造成污染。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巩固我市近年来取得的大气污染治理成果,春节期间,我市将强化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广大市民务必做到禁燃区域范围内不碰烟花,禁燃区外少放或不放烟花,提倡环保方式过年。
近三年梅州空气质量稳中向好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近年来,我市多次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近三年的梅州城区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
年春节期间,由于大量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及宣传、管控措施不到位,我市连续出现污染天气,其中当年2月16日(大年初一)出现严重污染,污染指数达,最高峰值为,为全省之最,全国第六高位。
年,为做好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市扩大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禁燃限放管控工作。当年春节期间(除夕至初六)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大幅改善,为4天为优,2天为良,1天为轻度污染,消除了中度以上污染天气。
年我市再次扩大城区禁燃区域。年春节期间环境空气虽出现轻度污染,但较、年比有改善,消除了重度及中度污染天气。
今年梅州城区禁燃范围未调整
记者了解到,年春节梅州城区禁燃范围未作调整,与年城区管制范围相同。
根据市人民政府年12月16日印发、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的《关于扩大烟花梅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梅市府28号)文件,梅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为:
(一)东起长深高速城东出口经周溪河→老铁路桥(周溪村入口)→周溪村道→富乐花园→新规划大道(入千佛塔老路口)→东岩背村道→莲塘尾村道→S线→芹洋半岛沿梅江河岸→罗乐大桥→东升工业园新规划大道(包含东升工业园区)→工业园新规划大道与S线交汇处;
(二)南起东升工业园新规划大道与S线交汇处→西阳镇与三角镇行政区域交界→三角镇全部行政区域→三角镇与长沙镇交界处(路人坑桥)→梅江河东岸→沿梅江河东岸→梅龙高速梅江大桥→梅龙高速→程江枢纽;
(三)西起程江枢纽→长深高速→长深高速城北互通;
(四)西北起长深高速城北互通→长深高速→长深高速城东出口。
在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将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另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禁燃范围内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市民若需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应到禁燃区域外的正规零售点,正规零售点显著位置应悬挂有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梅江区、梅县区应急管理局已对城区禁燃范围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停止发证。没有许可证的零售点,都是非法经营。
烟花爆竹危害大?倡导绿色过年
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是,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可能酿成火灾事故,造成大量安全隐患,还严重污染环境,损害人身健康。
1月28日,梅县区扶大高管会铁炉潭程江河堤边发生火灾。原来,两名小孩拿着大人购买的36元爆竹到河堤边燃放,因植被干燥,火星不慎引燃草坪且往四周蔓延,造成河堤草坪、路灯、文化牌等设施被烧毁,损失价值达8万余元。销售者和购买者因违反国家规定买卖、使用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燃放烟花爆竹还会造成水体、土壤、噪音等污染。烟花爆竹在燃放时所产生的噪音分贝大,影响人的正常休息。燃放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鞭炮碎屑严重影响环境卫生,也给城市清洁造成负担。此外,鞭炮碎屑中的残留物、粉末等所含有的砷会对水体、土壤造成污染。
又是一年春节时,市生态环境局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在禁燃区外提倡少放、不放烟花爆竹,选择贴春联、挂灯笼、摆鲜花等文明低碳环保的方式来欢度春节,共同维护节日环境。
关于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新春佳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是,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严重污染环境,损害人身健康,甚至可能酿成火灾事故,造成大量安全隐患。为助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建“美丽梅州·美好家园”,大力倡导文明、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让梅州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过一个喜庆祥和、平安健康的春节,我们在此真诚倡议:
一、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规定,做到不购买、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贴春联、挂灯笼、摆鲜花等文明低碳环保的方式来欢度春节。
二、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市民朋友敢于向周围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说“不”,若发现未经允许私自销售或燃放烟花爆竹的,请及时制止或举报反映情况。
三、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市民朋友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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