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6月1日是我国第一部湿地保护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之际。为全面宣传贯彻《湿地保护法》工作,近日,平原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单位实际,及时安排部署,开展了一系列《湿地保护法》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学习。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湿地保护法》,提高对湿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二是线下活动,营造氛围。通过在各个办公区、湿地公园悬挂条幅,发放倡议书和宣传册,在湿地公园进行宣讲活动等方式,广泛宣传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展示了湿地保护的成果,提升了社会湿地保护意识,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湿地保护修复自觉性,增强了社会各界投入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性。(平原县自然资源局芦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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