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印发《文山州平远地区开展抓党建促民族团结“样板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决定在平远地区开展抓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样板区”创建工作,为推动把平远地区打造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示范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标志区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实施方案》明确以“党旗领航聚民心、石榴同心粒粒红”为主题,以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织密建强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重点,以实施“思想定心、堡垒强心、结对连心、民生暖心、和谐安心”基层党建“五心工程”为载体,通过在文山市红甸乡和砚山县阿舍乡、平远镇、稼依镇“两乡两镇”40个村(社区)开展基层党建示范创建工作,着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凝聚力、组织力、战斗力全面增强,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彰显,“文山之干、党建引领、组织带动、党员有为”全面展现,打造出抓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党建品牌“样板区”。《实施方案》聚焦当下、谋划长远,将在平远地区开展抓党建促民族团结“样板区”建设细分为安排部署、示范推进、全面创建和推广提升四个阶段,明确在今年12月底前打造出具有文山辨识度、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党建品牌,在此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挖掘亮点特色,丰富品牌创建内涵,实施长效管理,形成制度机制在全州范围全面推开,不断提高党建品牌的知名度和公众认可度。《实施方案》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把抓党建促民族团结“样板区”建设的“大主题”细化为31个具体的“小项目”,分别明确指导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引入项目管理方法对项目完成情况实施定期调度,并将示范创建工作纳入涉及县(市)、部门和地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内容,作为相关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评先评优、提拔晋级等重要依据,进一步压实示范创建工作各环节各责任主体的责任,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有效落实。(文山民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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