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真是太感谢您了,如果没有你们耐心细致的工作,我们公司的纠纷肯定不能得到妥善解决。”
烈日虽炎,却依旧抵不过当事人感激的心。近日,北京的梁某专程来到县人民法院,将锦旗送到了执行局局长王晚东和副局长李朋飞的手中。“人民公仆星夜兼程心系百姓秉公执法”锦旗上的短短十六个字,体现了人民法官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饱含了对执行干警工作的肯定,表达了对平江法院涉企执行案件处理的认可。
年8月底,北京某缘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某缘有限公司)与湖南某鞠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某鞠有限公司)签订《木地板销售及安装合同》,约定由北京某缘有限公司对平江某体育馆场地进行施工。期间,湖南某鞠有限公司向北京某缘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5万元,剩余货款未再支付。经多次催告,湖南某鞠有限公司仍未支付。年12月,北京某缘有限公司起诉至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湖南某鞠有限公司需向北京某缘有限公司支付承揽报酬26万余元及相应违约金。
判决生效后,见湖南某鞠有限公司仍不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北京某缘有限公司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朋飞接到执行案件后,第一时间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并依法查询被执行企业湖南某鞠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未发现被执行企业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企业无法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企业财产线索,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年7月中旬,申请执行企业的员工梁某前往虹桥镇某村了解被执行企业法人姜某的情况。7月20日,梁某在姜某家附近发现了他的下落,梁某即刻通知执行局,李朋飞迅速赶往被执行人家中,然而等执行干警到达时,双方发生了激烈冲突。
李朋飞就近将双方带到长寿法庭组织调解,希望拉近双方距离,能够在最大限度内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直至凌晨二点,调解仍在继续。
第二天早上,守着姜某一夜的李朋飞等来了姜某的妻子。在法院的协调下,姜某妻子当场支付5万元,并向申请执行企业的员工梁某承诺,由她担保,后续欠款于每月月底前向申请执行企业支付元,直至全部欠款付清为止。北京某缘体育公司接受了这个方案。至此案件告一段落。(朱梓薇李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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