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法院法官开展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工作。受访者供图
绿色通道服务重点项目、行政争议全程协调解纷、府院联动规范执法……当前,梅州正全面激发内生动力,大力发展实体经济。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兴宁市人民法院全力搭建行政机关和百姓之间矛盾沟通的“连心桥”,服务保障实体经济发展。
行政审判一头是人民群众,一头是行政机关。
兴宁法院是梅州市基层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近年来,该院在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不断优化工作机制,提升能力水平,擦亮行政争议全程协调解纷机制品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争当全省行政审判工作排头兵。
●南方日报记者陈泽铭
通讯员兴法宣
绿色通道推动重点项目建设
“法官,钟锡(化名)已将房屋移交征收实施单位,我们请求撤回行政非诉强制执行申请。”几个月前,得知梅江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工作人员传来的纠纷妥善化解的消息,兴宁法院行政庭副庭长罗红丽松了一口气。
近年来,因梅州市江南新城建设用地需要,当地对部分村民的土地、房屋进行征收或征用。在当地做好相关工作后,村民按照征收征用补偿要求自愿履行协议,配合项目推进工作。然而,钟锡等9户村民在领取补偿及奖励等全部款项并签订协议后,却迟迟不履行腾退房屋义务。多次催告无果后,安置中心只能向兴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案件处理不妥当,不仅会阻碍项目进度,还可能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罗红丽告诉笔者,接到安置中心提交的案件申请材料后,兴宁法院及时启动立案、审查绿色通道,当日办妥立案和移送审判庭审理手续,并立即组织行政审判庭法官对案件进行逐案审查。
了解到该批申请所涉及的项目是梅州市重点项目,行政非诉审判团队主动联系被执行人,从服务地区发展大局、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实质性解决纠纷的角度释法明理。
彼时,承办法官打通钟锡的电话。“法律规定应按约履行搬迁、交付房屋的义务”“是什么原因让你拒不履行,说出来可以协商解决”……承办法官从法理与情理的层面,努力促进双方沟通协调。
最终,钟锡特意从外地赶回梅州,主动将需腾退房屋的钥匙交给安置中心,工程项目建设得以加快推进。
行政审判工作与当地各项重点项目的发展进步密不可分。据兴宁法院行政庭庭长余铭祥介绍,在服务大局方面,兴宁法院不断提升行政审判能力水平,推动重点项目建设。与此同时,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统筹兼顾相关方利益,尽量寻求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全程协调妥善化解行政纠纷
“治政之要在于安民”,安民之重在于解纷。“没想到法院一来,纠纷一下子就解开了。”近日,平远县村民陈林强(化名)很高兴,一桩困扰他12年的心事终于得到解决。领到生态林补偿款后,他忍不住给兴宁法院竖起大拇指。事后,陈林强等3位村民还专程从平远赶来为兴宁法院送上一面锦旗,感谢法官廉洁高效、公正司法。
原来,早在年,陈林强所在村子的亩林地林木被规划为省级生态公益林,开始进行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但包括他在内的11户村民,因林权证记载面积有误差或分配问题存在争议,多次调解未果。村民们的亩生态公益林补偿款一直留存于财政部门,未发放给相关权利人。
“关键要摸清争议地块范围,当地相关部门也想尽快将款项发放给村民。”兴宁法院行政庭副庭长罗健萍说,在受理案件后,法院对案情进行认真梳理,“我们发现案件具有调解的可能性,若以调解方式处理该案,不仅能更加妥善地化解双方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而且能够一并解决案外8户权利人的补偿问题。”
于是,法院启动行政争议全程协调解纷机制,法官立即着手展开调解工作,多次下乡勘察,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多次进行沟通,并协同村委干部合力化解纠纷,最终促使权利人达成一致意见。
这是该院行政争议全程协调解纷机制发挥功效的一个缩影。
年,兴宁法院依托行政诉讼集中管辖优势,全面推进行政纠纷诉源治理,构建“诉前、诉中、诉后”全程协调解纷机制,努力促进“民”与“官”的相互理解、和谐共赢,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该机制入选了广东法院“抓示范促改革惠民生”改革培育计划。
据余铭祥介绍,这个过程中,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协调、对话沟通,缓和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对立情绪,促使双方尽量达成和解;庭中阶段,法官在引导当事人充分辩论的同时,适时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聚焦双方争议焦点,加大协调力度,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庭后阶段,灵活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对当事人进行释法答疑。
年,兴宁法院共诉前调解案件71件;诉中调解撤诉案件件,调解撤诉率32.89%,同比上升61.22%;诉后积极回访当事人72次,开展释法答疑工作,进一步平息矛盾纠纷,减少上诉,提高服判息诉率,有效引导当事人息诉息访。今年上半年,诉前成功调解行政争议20件,成功率达58.82%。
府院联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去年4月,一场生动的司法教学课在兴宁市大坪镇上演。兴宁法院行政庭庭长余铭祥、副庭长罗健萍等来到新设立的大坪镇诉讼服务站,结合现实中镇村比较常见的如山林田地权属纠纷等一些行政诉讼案例,为大坪镇当地镇村干部上了一堂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的法治现场教学课。
今年6月,兴宁法院邀请兴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旁听行政案件庭审,并召开行政执法业务座谈会,双方围绕如何提高行政机关执法水平、增强工作合力进行沟通交流,就加强典型案例指导、强化涉诉案件调解工作、开展法律业务培训等工作达成一致意见。
据兴宁法院院长周展明介绍,一直以来,兴宁法院立足行政审判职责、延伸审判服务功能,加强与行政机关之间良性互动,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开展庭审观摩、法治授课、交流座谈等。结合行政机关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讨最新行政法律法规,交流学习的同时,也促进了行政机关执法能力的提升。与此同时,该院积极主动与政府法制机构对接,探索构建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的新模式,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架起理论与实践的互动桥梁。
推动行政审判工作,兴宁法院一直在路上。据了解,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林秀雄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今年4月26日专程到兴宁法院调研指导行政审判工作,并提出明确要求。为了更好地化解行政纠纷,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府院合力”,日前,兴宁法院在林秀雄指导下推出《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审判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提出20条举措加强行政审判重点工作,夯实各项工作基础,优化行政审判质效,切实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其中,该院提到要强化多元解纷,打造行政争议诉前调解“兴宁样本”;强化府院联动,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强化综合施策,全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等。
周展明表示,《方案》的出台,将全面激发兴宁法院内生动力,有助于落实保障大局、服务基层群众、化解行政纠纷、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推动梅州红色苏区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