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至平远高速公路项目沥青材料采购

广东省梅州至平远高速公路项目

沥青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东省梅州至平远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广东梅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自筹资金与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40%,银行贷款60%,招标人为广东梅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沥青材料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梅平高速公路起于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上村,与既有长深高速相接,设置上村枢纽互通;终于平远县田兴村,设置田兴枢纽互通立交与平兴高速相接。本项目路线全长33.36km。设大桥26座、中桥2座、天桥3座、互通立交4处、涵洞59处、通道9道、隧道2座,匝道收费站2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1处。全线采用设计速度为Km/h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6m,双向4车道,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本次招标范围为梅州至平远高速公路项目沥青采购。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即本项目全线沥青采购。主要采购数量如下表所示:

标段名称

规格

预估数量(吨)

LQ

A级70号石油沥青

SBS改性沥青

注:本表数量为暂定供应数量,不作为合同结算依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货物生产厂家或其合法的经销代理商(供应商),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见附件。一个投标人只能以一个沥青授权品牌参加本次投标,同时提交多个授权品牌的将否决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④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在同一个标段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标准要求时,招标人按评标办法的规定选择一家投标人通过一个标段的资格审查。

3.4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人不予报名,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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