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示范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示范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小学教师63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一)在职教师(21人):语文10人、数学8人、英语3人。
(二)高校毕业生(42人):语文10人、数学8人、英语3人、体育4人、音乐4人、美术4人、思想品德4人、信息技术3人、心理辅导2人。
符合本次招聘报名条件并报考在职教师岗位的(平原示范区内在职正式教师不得报名),经过审查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招聘过程中如有空岗,名额调剂至高校毕业生招聘名额中。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备小学及以上相应专业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与所报专业一致;
3、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4)国家、河南省、新乡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在职教师报名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报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大专学历,所报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同时取得最高学历本科及以上(具备中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任职资格者,或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者,不受最高学历限制);
2、中小学二级及以上教师任职资格;
3、有连续三年以上一线教学经历;
4、年龄40周岁以下(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获得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高校毕业生报名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报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大专学历,所报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
2、年龄30周岁以下(年6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年6月1日以后出生)。
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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