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远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对相关职能部门是否根据公益诉讼磋商建议履职整改,是否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群众代表担任听证员,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及“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听证。
基本案情
日前,平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经对平远县各镇古树名木保护状况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发现存在古树名木被钉铁钉、被火灼烧、树底堆积垃圾、遭受病虫害等影响古树名木健康生长的共性或个性问题,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加强古树名木管理保护,该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磋商的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妥善处理影响古树名木保护问题。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办案情况及听证事项,相关职能部门围绕整改落实是否到位、影响古树名木保护的问题是否得到妥善处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得到有效保护、存在的实际困难等问题作了全面、详细的介绍。
听证员就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发表意见,认为相关职能部门对古树名木保护问题采取了有效整改措施,基本消除了影响古树名木保护的若干问题,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并建议其以此次听证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提升古树名木保护水平。人民监督员对此次公开听证发表监督意见,认可此次公开听证严格遵循工作流程,检察官依法办案、公开公正,参会各方充分发表意见。最后,该院结合相关单位整改情况、听证员评议以及人民监督员意见,对案件作出终结决定。
本次公开听证得到了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及“益心为公”志愿者的充分肯定,认为召开公开听证会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力举措。
南方+记者陈泽铭
通讯员凌捷伟曾妮
陈泽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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