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远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平远县自然资源局拟举行平远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年12月16日(星期三)上午10:00举行,时间半天(会议日期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二、地点:平远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代表:本县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土地估价中介机构代表、企业代表以及户籍在平远县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等。

四、申请:拟参加本次听证会的申请人,请如实填写《参加平远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成果听证会申请表》(详见附件),并于年12月11日(星期五)前向平远县自然资源局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提出书面申请。本次听证不受理电话、邮件、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联系人:张贵崇,联系)。

五、听证会须知

1。申请人应熟悉基准地价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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