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下三宗罪获刑三年三个月广州日报

记者昨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了解到,佛山市顺德区财税局原副局长黎辉雄案已审理终结。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黎辉雄犯滥用职权罪、重婚罪、受贿罪,于年12月20日向顺德法院提起公诉。

顺德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最终法院判决,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刑事判决书称,黎辉雄通过更改参保时间的方式,违规使用社保基医院一名职工钟某,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及工伤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31元。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刘艺明、陈昕宇

滥用职权:

为他人违规补办社保

年12月28日,黎辉雄在广东省平远县大柘镇民政机关和钟某领证结婚。二人的婚姻关系一直存续至今。

不过,年,当时41岁的黎辉雄结识了孙某,并隐瞒自己的婚姻状况和真实身份和孙某交往。年5月,黎辉雄用“黎深亮”的名字让孙某找人帮其办理了身份证和户口本。年12月,黎辉雄以“黎深亮”的名义和孙某在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

年9月,黎辉雄的双重身份被公安机关发现。年9月11日,黎辉雄以“黎深亮”的名义和孙某协议离婚,后又到公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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