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10月29日,山东省平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显示,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保健品等18类食品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断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平原县立国副食超市销售的香蕉,腈苯唑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二)平原县立国副食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宁晋县汇龙食品厂的江米条(油炸类糕点),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三)平原县腰站镇全家福超市销售的生花生仁,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四)平原传政粮油店销售的生花生仁,酸价(以脂肪计,KOH)和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五)平原县王庙镇苏集完全小学食堂的碗(自消毒),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六)平原县王庙镇中心小学食堂的勺子(自消毒),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平原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第10期通告合格保健品.xls
平原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第10期通告合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