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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我市确定了年十件民生实事。年已经过半,各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进展如何?昨日下午,我市召开梅州市年市十件民生实事上半年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
工作任务下达后,各责任部门高度重视,按照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各项组织落实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目前,年市十件民生实事落实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要求。截至6月30日,36项具体任务已提前完成7项(占项目总数的19.4%),剩余29项正按计划加紧推进中。
那么,梅州这张“民生建设成绩单”具体完成得怎样?快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提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
▲年梅州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本报记者李艳良摄)
项目1
城镇、农村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元、元提高到元、元。此项任务已提前完成。各县(市、区)已按《梅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年梅州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要求落实提标工作。1-6月,低保金累计支出2.33亿元,全市共有低保对象6.27万户、14.74万人受益。
项目2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且不低于当地现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定。此项任务已提前完成。目前,各县(市、区)已按《梅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年梅州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要求落实提标工作。至6月底,特困供养资金支出0.65亿元,全市共有农村特困供养对象人受益。
项目3
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水平从每人每月元提高到元、分散供养水平从每人每月元提高到元。此项任务已提前完成。1-6月,全市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86万元(其中集中供养方面.45万元、分散供养方面.41万元),全市共有名孤儿受益(其中集中供养方面人、分散供养方面人)。
项目4
城乡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达到8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达到80%以上。市政府拟出台“二次救助”和提高救助水平的文件。目前,该文件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待省民政厅审定后即可实施。1-6月,全市医疗救助支出0.62亿元,救助人次(包括住院和门诊救助),住院人均医疗救助水平达到元。
项目5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元提高到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元提高到2元。目前,各县(市、区)已按要求调整新的补贴标准,并实行了社会化发放。据统计,1-6月,全市约有9.83万名残疾人享受了此项政策红利,其中3.68万名困难残疾人享受了生活补贴,6.15万名重度残疾人享受了护理补贴。
二、扶持创业就业
▲年“圆梦计划”报名启动,不少年轻人在万达咨询点咨询“圆梦计划”及报名事宜。(本报记者钟妃彬摄)
项目6
促进创业人、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3万人。1-6月,全市促进创业人,完成年度任务的58.96%;城镇新增就业人,完成年度任务的60.3%;新安置城镇失业人员就业人,完成年度任务的59.3%。
项目7
对符合条件参加职业技能晋升培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省内外城乡劳动者按规定给予补贴,提升1万人次就业技能水平。1-6月,全市共支出经费万元,共有人次(完成年度任务的50.13%)获得了提升就业技能水平补贴。
项目8
实施“圆梦计划”,资助名在梅务工的优秀新生代产业工人参加学历继续教育的专、本科学习。经研究,我市决定与广州工商学院合作实施今年的“圆梦计划”。目前,市圆梦办正做好各项前期宣传和摸底工作,待省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后,相关工作即可大力度开展。
三、提高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
▲《节日快乐》(作者:作新小学陈移亿)
项目9
鼓励引导人才向边远贫困地区流动并长期从教,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从每月人均不低于元提高到不低于0元。目前,梅县区、兴宁市、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五华县6个县(市、区)已对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方案进行了修订,并按每月人均不低于0元标准发放。丰顺县的方案也即将印发实施。预计全市将有名教师可以享受到该项惠民政策。
四、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
▲梅县区大沙棚户区改造现场。(供图:王雅)
项目10
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套(户)、基本建成套,发放租赁补贴户。至6月底,共发放租赁补贴户(完成率为.84%),已提前完成任务。受征地拆迁难度大等影响,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开工建设和基本建成两项任务的完成率分别为36%和54.92%,稍显滞后。下一步,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认真解决好遇到的问题,尽快把工作进度赶上来。
项目11
全面完成省下达我市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户,其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户(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含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户(包括低保户户,一般贫困户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含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户(包括低保户户,残疾人家庭67户)。在省任务未正式下达前,市住建局等部门主动作为,已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至6月底,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已开工户,其中已竣工户,开工率、竣工率分别为49.58%和19.82%。6月13日,省住建厅会同省扶贫办正式向我市下达了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省下达的任务全力抓好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完成。
五、提升医疗卫生养老保障水平
▲两位家庭医生到美华小学附近的钟女士家,为钟女士做检查、更换尿管。(连志城摄)
项目12
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从9万元提高至10万元,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从27万元提高至28万元。
项目13
将职工医疗保险市医院从元降低至元、医院从元降低至元、医院从元降低至元;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内住院起付线医院从元降低至元、医院从元降低至元。
项目14
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从00元降为0元、报销比例从70%提高为75%;城乡五保供养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起付标准从0元下调至0元,报销比例从80%提高至85%,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上述3项任务已于今年3月提前完成。2月份,《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梅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的通知》(梅市人社规〔〕2号)文件正式出台,相关提标工作已于年1月1日和3月起执行。
项目15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元提高至元。目前,市人社局正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方案出台前的财政资金配套测算和待遇核发系统测试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待省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后即可完成提标工作。
项目16
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群,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30%以上、重点人群达60%以上。至6月底,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一般人群数为.5万多人,覆盖率为35.44%,重点人群数为5.8万多人,覆盖率为52.81%。
项目17
升级改造5家中心卫生院、9医院、7医院以及7家县级妇幼保健院,其中,5家中心卫生院基本完成主体基建工程。
5家中心卫生院为:五华县华城镇中心卫生院、安流镇中心卫生院、兴宁市水口镇中心卫生院、丰顺县留隍镇中心卫生院、梅县区畲江镇中心卫生院。
9医院为:医院医院、医院、医院3家医院和兴宁市、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6医院。
7医院和7家县级妇幼保健院为:梅县区、兴宁市、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7医院和7家妇幼保健院。
从跟进督办情况来看,相关县(市、区)正按照工程计划进度抓好落实,目前总体进度良好。
六、增加教育体育公共资源供给
▲我市公共体育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图为市民正在公园内健身。(本报记者吴腾江摄)
项目18
镇中心以上学校全部实施校园网提速工程,实现光纤网络延伸入班,普通教室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教学点实现30%以上。至6月底,教学点教室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的覆盖率达84.7%,已提前超额完成任务。全市共有所(占年度任务总数的89%)学校实施了校园网提速工程,接入了校校通M及以上网络。共有间(占年度任务总数的41%)班级实施了光纤网络延伸入班工程。有所学校共个(占年度任务总数的占92.3%)教室实施了多媒体教室建设工程。
项目19
建设城乡15分钟健身圈,为省定贫困村配建一套8件以上器材的健身路径。全市共有省定贫困村个。省下拨的第一批共套器材已于5月份到达我市,目前已有个省定贫困村完成了健身器材安装工作。
项目20
完成1个、动工9个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此项任务总体进度情况良好。其中五华县体育场目前已进入收尾阶段,预计可在今年10月份完工。东较场足球文化公园体育场、游泳池、全民健身中心、2个7人足球场、3个5人足球场、五华县体育馆、五华县社区体育公园(11人足球场)、平远县7人足球场、5人足球场等9个公共体育场馆均已动工建设。
七、巩固提升人居环境
▲平坦开阔的村道,规整的田地,绿意葱葱的休闲公园,蕉岭九岭村村容新貌令人惊喜。(本报记者吴腾江摄)
项目21
全市条省定贫困村基本建成新农村整洁村。至6月底,全市个省定贫困村个自然村的整治规划和示范提升规划已全面完成编制工作。个自然村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个自然村实现集中供水,个自然村完成村委通自然村道路硬底化,个自然村完成自然村内巷道硬底化,个自然村建有村庄标准垃圾屋或收集点,个自然村建成终端污水处理设施,1个自然村实现畜禽圈养。有43个省定贫困村被评为“广东省卫生村”。
项目22
实施宗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此项任务总投资77万元,涉及8个县(市、区)共计.98万农村人口。截至6月底,各县(市、区)已累计完成投资万元(占年度总投资的59%),农村受益人口达51万多人。
项目23
建设梅州市树木园。梅州市树木园位于梅江区金山街道办周溪村百岁山公园内,项目总投资万元。目前已完成中期验收工作。至6月底,共投入63.4多万元,完成了梅州树木园(.1亩)的种植和抚育工作,并开设了人行步道。建成后,将为周边10多万人增添一处休闲锻炼、科普学习的理想场所。
项目24
建设30个以上森林消防瞭望台、个森林消防蓄水池。此项任务的规划、实施均在五华县。至6月底,五华县已建成森林消防瞭望台31个(占任务总数的.3%),提前完成此项任务;消防水池个(占任务总数的41%)。项目建设将进一步加强该县森林火灾监控和预警能力,为该县森林生态资源保护提供有力保障。
项目25
完成削坡建房搬迁治理3处。至6月底,各县(市、区)总体上按《年全市削坡建房搬迁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进度推进,其中五华县和年度应搬迁治理处,至目前已完成处,超额完成了两年任务。1至6月,全市共完成削坡建房搬迁治理处,占年度任务数的28%(因上半年雨水较多,此项工作按计划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开展)。实施削坡建房搬迁治理工作,有效降低了因削坡建房引发地质灾害的风险,今年到目前为止未发生削坡建房引发的地质灾害。
项目26
改造梅城梅水南路、三板桥路、南堤(梅州大桥至嘉应大桥段)堤顶路面排水系统。至6月底,梅水南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以及专家论证和施工图设计工作;三板桥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移交代建;南堤(梅州大桥至嘉应大桥段)堤顶路面排水系统改造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完善梅州城区排水网络,有效缓解“水浸街”现象,并进一步保护梅州城区饮用水源水质。
项目27
安装梅城老城区个市政消防栓。至6月底,梅城老城区个市政消防栓安装工程已按计划完成可研报告编制。该项目的实施,将有效补足老城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短板,提升老城区的应急处置能力。
项目28
建设梅州市生态环境自动监测网络。此项任务的具体要求是完成全市8个县域跨界考核断面和6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共14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至6月底,除梅江区还未确定选址外,其余1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已完成现场勘察、选址和站房建设的征地工作;水质自动监测站选址论证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论证;部分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已完成了立项、地质勘探、土地平整、站房设计、土地预审等工作,部分正在开展“三通一平”工作。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我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增强我市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为我市引用水源水质安全保护工作提供重要保障。
八、实施交通便民工程
▲梅县区建成48个公共自行车站点,投放了1辆自行车,给市民出行带来极大的便利。(本报记者林翔摄)
项目29
完成国省道新改建及路面改造.19公里,改造国省道危桥19座,整治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影响安全通行路段公里。至6月底,国省道新改建及路面改造工程已完成40.12公里(占年度里程任务32%)。国省道危桥改造项目已完成4座,8座正在施工改造,其余7座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整治工程目前已完成20.4公里,进展稍慢,主要是受项目设计方案审批耗时较长原因影响。下一步将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加快前期审批程序,抢抓下半年施工黄金期,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进度,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项目30
城区新增辆纯电动公交车。此项任务已提前完成。至3月份,梅州城区已新增辆纯电动公交车,投放至14条公交线路运营,覆盖梅江区、梅县区全域。目前,我市城区公交已基本实现%纯电动化。
项目31
在城区投放0辆公共租赁自行车、新建公共自行车驿站座和系统管理中心。根据5月2日召开的七届〔〕第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此项目调整为引进共享单车形式实施。目前,已完成共享单车实施方案编制,正在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
项目32
改造城区梅江大道、江南路和广梅路沿线48座公交站亭。至6月底,项目已完成地形测绘工作;梅江大道、江南路公交站改造项目已委托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广梅路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手续,正在进行初步设计方案工作。
九、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梅江区西阳镇移民新村社区,驻村律师刘克熙正在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本报记者吴腾江摄)
项目33
支持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以案定补”制度,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7.5%。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共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23场,培训人员0多人次。全市个镇(街)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名,至目前已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名;市、县两级13个人民调解委员会示范点建设已全面完成;“以案定补”工作扎实推进,目前使用省财政补贴案件数1件,共支付经费64.万元。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件,调解成功件,调解成功率达99.75%。
十、增加农民农业生产补助
▲夏收时节,大埔县西河镇东塘村被金黄色覆盖,远处2、3台收割机在稻田中穿行,村子呈现出一派丰收景象。(本报记者连志城摄)
项目34
对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按平均每亩不低于85元进行直接补贴,补贴总面积不少于万亩。年度全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为.67万亩,补贴资金共计.万元。目前,补贴资金正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
项目35
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险种、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其中水稻保险参保率达到80%以上,每亩每造保额从元提高到元。目前,市农业局正联合有关单位制订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文件,待市政府审定后即可实施。此项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的综合抗灾能力。
项目36
对全市.61万亩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按规定提高每亩补偿标准。目前,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已下达,每亩补偿标准由30元提高到31元,待区划调整工作完成后即可下发补偿资金,预计全市将有48.6万农民受益。
来源:掌上梅州